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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保組位置

 
校區 衛保組地點 聯絡分機
建工 行政大樓1樓 12531-12534
燕巢 行政大樓1樓 18516、18535
楠梓 司令台1樓 22086-22088
旗津 行政大樓1樓 25085
第一 行政大樓1樓 31251-31254

傷病處理

傷病處理

Q: 學生在校內身體不適或意外事故該如何處理?

A: 可先至衛保組,我們會先做第一時間的處置,衛生保健組提供觀察室病床使用,若有異常變化時評估是否就醫治療。

在宿舍裡可先向各宿舍老師求助,他們會協助你解決問題。

若在上班時間,可以撥打校內分機與衛保組聯絡,也可以同時撥打119求助,兩線同時進行救援。夜間、國定假日、高科大公定休假日等非上班時間若發生緊急傷病事故,請聯絡校安中心24小時專線電話:0800-550-995或119協助送醫。


Q: 我生病了,請問學校有特約醫療院所嗎?

A: 學校簽訂之特約醫療院所,請參考以下連結或學務處衛生保健組網頁,就醫時請出示學生證或教職員工證。https://stu.nkust.edu.tw/var/file/7/1007/img/93/367449311.pdf


Q: 我受傷了,可以去哪裡擦藥?

A: 若於校內發生意外受傷,可先至衛保組初步處理,並評估是否就醫治療。

1.首次受傷:衛保組護理師會先做初步外傷照護處置、包紮,並視傷口狀況建議就醫。

2.常規換藥:若經醫師診治後,醫師告知可由學校護理師或本人自行換藥,請攜帶醫師開立之外傷處方藥品,方能協助常規性外傷換藥事宜。

建工校區位於行政大樓一樓

燕巢校區位於行政大樓一樓

楠梓校區位於司令台一樓

旗津校區位於行政大樓一樓

第一校區位於行政大樓一樓


Q: 胃痛、生理痛或其他身體不舒服,可以到衛保組拿成藥吃嗎?

A: 法規依據:「藥事法施行細則」第3條,醫師處方藥物須由醫師處方或限由醫師使用。「護理人員法」第24條,護理人員業務執行醫療輔助行為(包含輔助藥物之投與),應依規定由醫師開立處方藥物,方能協助常規性外傷換藥事宜。

依上述法規說明:醫療處方藥物或輔助行為應由醫師處方或指示下執行,本校因無醫師駐校,故未備醫師處方用藥亦無法給予。


Q: 簡易外傷處理方式

A: 擦傷(輕微出血):沖洗傷口(以生理食鹽水優先選擇,若暫時無法取得生理食鹽水,則以乾淨的水洗),覆蓋紗布,再視傷口情況就醫或至衛保組進一步處理。

切割傷/撕裂傷(嚴重出血):以消毒過紗布或乾淨手帕布料進行加壓止血,5-10分鐘仍然出血請立即就醫。

換藥方式:

1.若傷口髒污,可先用清水沖洗傷處。

2.用生理食鹽水沾濕無菌棉花棒,沾濕棉棒從傷口中央向外環狀清洗數次,棉花棒不可重覆使用,並用紗布或OK繃覆蓋傷處。

3.一天至少換藥一次,若紗布滲液較多或盥洗弄濕時,請立即換藥,避免傷口感染或惡化。

4.若傷口有紅腫熱痛、化膿等狀況,可能是傷口感染,請盡速醫。


Q: 傷口可以碰水(如洗澡)嗎?

A: 乾淨的傷口可以碰水,但是只要碰水後,應立即使用無菌生理食鹽水消毒、換藥。


Q: 扭傷簡易處理?

A: 扭傷冰敷時機:受傷發生三天內皆可冰敷,每次冰敷時間約10-15分鐘,最多不超過20分鐘,次數不限,冰敷時請勿直接將冰放置傷處,使用紗布或毛巾將冰包起來後再冰敷患處。


Q: 燙傷處理

A: 處理流程:

:儘快將受傷部位浸泡在冷水內,或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需沖洗 15-30分鐘以上,以快速降低皮膚表面熱度。

:將身上衣服充分泡濕後,再小心脫掉,盡量避免把水泡弄破。

:接下來把受傷部位浸泡在冷水中,可減輕疼痛。若燒傷面積太大或年齡太小,則不可浸泡,以免體溫下降過低,產生心臟不規則跳動等併發症。F

:把清潔乾淨的棉布用煮沸過的冷開水沾濕,覆蓋受傷部位。保持傷口部位乾淨,不要在受傷部位塗抹任何東西,以避免傷口感染。

:儘速送往鄰近醫院做進一步的處理。

注意事項:

1.勿用冰塊直接冰敷,燙傷傷口皮膚組織,處於敏感狀態,冰敷反而會造成凍傷。

2.水量不可太大,以免沖破水泡或表皮。


Q: 蚊蟲/玻璃/木屑刺傷簡易處理?

A: 蜜蜂螫傷:請先將尾針用硬的卡片移除,患部沖水並冰敷,後續就醫接受抗過敏治療。

異物穿刺傷:請勿自行用手拔除異物,避免異物發生斷裂情形,意外事情發生時請盡速至衛保組或診所使用儀器將異物夾出。


Q: 捐血後皮下瘀青照護

A: 捐血完拔針後,請用手指壓住紗布直接加壓扎針處5~10分鐘;同時可伸展並抬高手臂,避免彎曲手臂而產生腫脹。扎針手臂所纏繞之彈性繃帶,請於30分鐘後再拆除。扎針手臂於24小時內,請儘量減少出力,並避免提舉任何重物。

捐完血後,發現扎針手臂有瘀血情形時,請依下列方法處理:

  1. 發生瘀血48小時內,冰敷瘀血部位(每2小時1次,每次5~10分鐘),可減少血腫及疼痛。

  2. 48小時後,請熱敷瘀血部位(每2小時1次,每次5~10分鐘)。

  3. 應先用毛巾包裹冰(熱)水袋,再進行冰敷或熱敷,避免直接接觸皮膚而導致凍傷或燙傷。

  4. 捐血後48小時內禁止搓揉或按摩瘀血處。

  5. 必要時(在醫師的指導下)塗抹消腫藥膏於扎針 處四周皮膚,以緩解症狀。

約1~2週左右瘀血會逐漸消退。若持續疼痛或有麻刺感,請電話諮詢各捐血中心醫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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