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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每學期繳交註冊費的同時,您也繳了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費用?

當您因為生病住院或發生意外住院或意外受傷門診時,請配合醫生的囑咐好好休養,但別忘了當您復原返校時,請至衛生保健組辦理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的各項理賠事宜,別讓自己的權力睡著了。

⭐️各學期保障期間:
     第一學期(8月1日-1月31日)     第二學期(2月1日-7月31日)

⭐️保障類別: 疾病住院 、意外門診或住院
⭐️申請期限為事故日發生兩年內
⭐️理賠準備資料如下:
1.學生團體保險申請書:下載、列印並書寫附件之申請書(請參考範本書寫),未滿18歲者,請法定代理人也要簽名
2.診斷證明書正本:所有就醫之醫療院所均需檢附至少一張
3.醫療收據正本或副本:不接受影本需加蓋醫療院所章
4.學雜費繳費收據:上校務系統列印事故日當學期的繳費收據
5.存摺封面影本: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具帳號資料,銀行或郵局皆可)
6.若有「骨折且無住院」:需檢附X光片
7.若是「車禍事故」申請理賠:請盡可能檢附事故三聯單影本
8.若是「初次罹癌」申請理賠:需附切片病理報告及重大傷病核定證明
9.若是「外籍生」申請理賠:需附護照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若有不了解歡迎電話洽詢各校區護理師。

保險專員學保諮詢服務時間

校區

服務時間

建工校區

每週三   下午  1:00  -  2:00

楠梓校區 

 每週四   上午11:00 - 11:30 

第一校區 

每週四   下午  1:00  -  2:00

衛保組位置

 
校區 衛保組地點 聯絡分機
建工 行政大樓1樓 12531-12534
燕巢 行政大樓1樓 18516、18535
楠梓 司令台1樓 22086-22088
旗津 行政大樓1樓 25085
第一 行政大樓1樓 31251-3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