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區 |
衛保組地點 |
聯絡分機 |
建工 |
行政大樓1樓 |
12531-12534 |
燕巢 |
行政大樓1樓 |
18516、18535 |
楠梓 |
司令台1樓 |
22086-22088 |
旗津 |
行政大樓1樓 |
25085 |
第一 |
行政大樓1樓 |
31251-31254 |
學生保險
學生保險
Q: 學保險申請時效多久? 需要繳交甚麼資料?資料要如何準備?
A: ★申請期限為事故日發生兩年內
所需準備資料如:
1.學生團體保險申請書:
-
網路下載路徑至學校首頁→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表單下載→點選下方【110-111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及理賠內容(三商美邦人壽)進入網頁後下載表單,列印並書寫附件之申請書(請參考範本書寫)。
-
到校領取:請至行政大樓衛保組領取
-
未滿18歲者,請法定代理人也要簽名
2.診斷證明書正本:所有就醫之醫療院所均需檢附至少一張
3.醫療收據正本或副本:不接受影本,需加蓋醫療院所章
4.學雜費繳費收據:校務系統(網頁版)→查詢→財務查詢→列印事故發生當學期的繳費證明/申貸學保者以承貸銀行就學貸款申請證明影本。
5.存摺封面影本:學生本人(具帳號資料,銀行或郵局皆可)
6.若有「骨折且無住院」:需檢附X光片(光碟片)
7.若是「車禍事故」申請理賠:請盡可能檢附事故三聯單影本
8.若是「初次罹癌」申請理賠:需附切片病理報告
9.若是「外籍生」申請理賠:需附護照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備妥,將資料繳交或掛號郵寄至各校區衛保組承辦人員,核對資料準備情形。
各學期保障期間:第一學期(8月1日-1月31日)、第二學期(2月1日-7月31日)
|
Q: 休學生及延修生可以申請理賠嗎? 休學生可以有學保保障嗎?
A: 【學生團體保險權益須知】
一、本校學生團體保險要點明訂「具本校正式學籍學生(含休學學生)均應參加學生團體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為確保個人權益,提醒選擇棄保前請務必了解相關權益。
二、學生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住院、遭遇意外事故受傷治療,或因傷病致殘廢、身故等,均屬本保險責任範圍。
三、休學仍可選擇參加學保,加保方式說明如下:
(一)休學期間(約每年2月或8月起)至每學期註冊日前,依註冊繳費流程完成學保費繳納,方具學保保障(請務必於註冊開學日前完成保費繳納)。
(二)承上,若超過繳費期限繳納保費,恐影響保險保障期限,當學期繳費前所發生之事故可能無法獲得理賠。
(三)未於上述期限內完成繳費者,視同自願放棄本保險,不另通知。
(四)具學雜費減免身份或有就學貸款學生,須至綜合業務處確認相關事宜,以維護權益。
退學 : 若有申請學保理賠者,退學時學保費將不予退費,無申請學保理賠,完成退學流程後將辦理退費,不具學保保障。
各學期保障期間:第一學期(8月1日-1月31日)、第二學期(2月1日-7月31日)
|
Q: 是不是只有在校園內發生意外才可以申請學生團體保險?
A: 凡是完成註冊繳費之學生或是休學期間繼續繳費參加學生團體保險者,學生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住院、遭遇意外事故受傷治療,或因傷病致殘廢、身故等,均屬本保險責任範圍。
|
Q: 申請學生平安保險理賠保險金是否一定需統一由學校窗口申請?
A: 學生團體保險理賠,這是由學校統一投保的團體保險,學生的身份一定要經過學校認証,在申請書上加蓋「學校專用章」保險公司才會受理,所以經過學校申請,才是正確又快速的途徑。
|
Q: 有了學校的學生團體保險的保障,舉辦活動或出遊時還需要另外購買其他保險嗎?
A: 學校團體保險僅提供基本的理賠補助,建議可考量另外購買其他保險,以提供活動成員最充足以及適切的保障。
|
Q: 如果生病了,去醫院看門診或急診,可以申請學生團體保險嗎?
A: 學生團體保險依據當時保險契約履行,由保險公司核判理賠事宜。
疾病門診不包含在學生團體保險的理賠範圍,所以不能申請。但疾病住院治療是可以申請的。
|
Q: 學保理賠申請各校區聯絡資訊
A:
建工校區住址:807618 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衛保組
燕巢校區住址:824004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衛保組
楠梓校區住址:811213 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衛保組
旗津校區住址:805301 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衛保組
第一校區住址:824005 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衛保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