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申訴業務簡介
凡本校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對學校之懲處、其他措施或決議,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學生申訴辦法之規定,向申評會提出申訴。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就同一案件向學校提起申訴以一次為原則。
學生申訴制度以學生權益受損之救濟為主;其他意見之請求、陳情、建議、檢舉可經由班會、幹部會議、導師活動、與校長有約、校務建言等管道反映處理。
承辦人員
吳小姐(第一校區、楠梓校區、燕巢校區),聯絡電話:07-3814526轉分機22066
黃先生(建工校區、旗津校區),聯絡電話:07-3814526轉分機13405
依據辦法: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申訴辦法
表單下載:學生申訴書(PDF檔)、學生申訴書(WORD檔)、學生申訴案撤回申請書(WORD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