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導師行政(導師聘任、導師會議召開、優良導師遴選、導師輔導費及導生活動費發放)
二、學生生活關懷(依學生需求進行關懷協助或轉介資源,協助學生穩定校園生活,提升就學力)
三、學生申訴(凡本校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對學校之懲處、其他措施或決議,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校學生申訴辦法之規定,向申評會提出申訴)
四、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遴選彈性薪資獎勵(獎勵對象為本校現職專任或專案教師)
五、志願服務推廣(配合衛生福利部及市政府協助規劃及執行)、服務教育課程(自114年1月起將不再開設,且不列入畢業門檻審查,並溯及既往)
六、全民國防教育授課
七、防詐騙宣導(協助宣導反詐騙相關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