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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痘

相關訊息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告

 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G3A6nyt8JmqIUcUF5Pek6w

🌟中華民國111年6月23日衛授疾字第1110100867號公告,新增「猴痘」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

🌟直接接觸到病患的呼吸道分泌物、損傷的皮膚或黏膜、被汙染的用具和物品(馬桶、床單等)

🌟為避免交叉感染,請不要與確診者衣物一起清洗,洗衣機及浴廁使用過後,也建議用漂白水清消後再行使用

🌟直接接觸、食用感染動物,或是密切接觸感染者都有可能被傳染

🌟飛沫傳播需要在長時間面對面接觸情境下才容易發生

🌟常見症狀為發燒1-3天後全身長出水泡和皮疹

🌟避免接觸猴痘感染者和動物,如有疑似症狀戴口罩就醫,並告知相關旅遊史

🌟猴痘疫苗合作醫療院所名單詳見 https://gov.tw/3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