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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併發症(法定第四類傳染病)

  1. 傳染力極強,自出疹的前5天起(通常為前1-2天)到第一批水疱出現後5天之間都有傳染力,完全結痂後才不具傳染性。

  2. 可經由皮膚直接接觸、飛沫或空氣傳染,接觸到水疱液或黏膜分泌物也可能感染。

  3. 前驅症狀有微燒(37.5 - 39°C)、顫抖、頭痛、腹痛、肌肉或關節酸痛約2-5天(容易誤會為單純感冒或過敏)。

  4. 皮膚上出現斑丘疹,然後多由臉、頭皮往軀幹及四肢延伸,全身性的皮疹逐漸快速顯現,隨後變成水疱,最後留下粒狀痂皮。

  5. 目前已有抗病毒藥物可以有效治療水痘,出現紅疹或水泡等疑似水痘病徵時,請立即就醫治療。

  6. 確診請立即採取隔離措施,並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應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直到全身的水疱都結痂變乾為止,同住者應維持良好的個人及環境衞生,保持雙手清潔,時時正確勤洗手。

  7. 學生得到水痘時,應不要到校上課,而應請假在家休息到全身的水疱都結痂變乾為止。

  8. 曾施打水痘疫苗者仍可能感染水痘,稱突破感染(Breakthrough infection),其症狀較輕微或較不典型,可能不發燒或發燒溫度較低,水疱也少於50顆,病程通常比未接種者較短(4 到 6 天)。突破感染患者的傳染力約為未曾接種疫苗患者的一半,若水疱多於50處,則傳染力更強,不宜忽視,罹病期間仍應與他人適度區隔。

 

預防水痘併發症(法定第四類傳染病)群聚注意事項

  1. 落實環境清消(所有班級上課教室及系所以1:100漂白水拖地擦桌子)。

  2. 感染班級落實戴口罩、勤洗手、體溫監測及疑似症狀監測與通報,並停止大型團體及社團活動。

  3. 生病者落實居家自主管理(生病不上課),應請假在家至全身水疱都結痂變乾才能恢復上課。

  4. 需監控42日(兩倍潛伏期)症狀個案及接觸者健康監測,確定無次級(社區)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