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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獎勵金申請】108年度學習歷程輔導獎勵金於6/3(一)開放受理囉~請學生參閱申請事項!

108年度 高教深耕計畫學習歷程輔導獎勵金  申請說明

 

一、為鼓勵本校高教公共性學生為鼓勵學生提升心理素質與軟實力,特設立學習歷程輔導獎勵金。符合各項獎勵規定,並經審查核可通過者,即核發獎勵金以茲鼓勵。

 

二、適用對象為本校各系所各學制在學學生,符合108年度並具有以下任一資格者:

      (一) 符合教育部法令規定具學雜費減免資格學生之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5.原住民學生、

      6.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計畫補助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二)三代家庭無人上大學者(學生之曾祖父母、祖父母及父母皆無人上大學)

(三)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獎勵項目與金額:

類別

獎勵項目(時間:108/2/1~108/10/31期間之成績與活動紀錄)

人次

每人次

獎勵金額

檢附文件

學習歷程輔導

a.參加學習歷程輔導團體/工作坊滿4小時,撰寫學習心得或成效評估者,給予獎勵一次。(每人每學期至多2次)

40

2,000元

B

b.申請學習歷程之相關測驗診斷,具體訂定改善計畫,經審查通過,給予獎勵一次。(每人每學期至多2次)

40

2,000元

c.針對學習議題申請心理輔導者,經2節輔導,經評估改善或成長者,給予獎勵一次。(每人每學期至多3次)

140

1,000元

d.參加學習歷程輔導活動(講座/班輔)滿2小時者,審查學習心得後,給予獎勵一次。     (每人每學期至多5次)

152

1,000元

 

 

 

 

 

五、受理時間:108/06/03~108/06/15 周一到周五  上午9:00~下午17:30

六、各校區收件地點與承辦人:

校區

承辦人

分機

地點

建工校區

康維芬 心理師

12542

行政大樓6

燕巢校區

王俐婷 心理師

18618

行政大樓2

第一校區

周淑儀 心理師

31246

行政大樓2

楠梓校區

施淑真 心理師

22097

行政大樓6

旗津校區

蔡雅芸 心理師

25091

海事實習大樓3

 

 

七、申請流程與初步審查對照表

 

 

 

 

 

附件一:申請流程與初步審查對照表(檔案下載)

附件二:申請表ABC表(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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