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獎勵金申請】108年度學習歷程輔導獎勵金於6/3(一)開放受理囉~請學生參閱申請事項!
108年度 高教深耕計畫學習歷程輔導獎勵金 申請說明
一、為鼓勵本校高教公共性學生為鼓勵學生提升心理素質與軟實力,特設立學習歷程輔導獎勵金。符合各項獎勵規定,並經審查核可通過者,即核發獎勵金以茲鼓勵。
二、適用對象為本校各系所各學制在學學生,符合108年度並具有以下任一資格者:
(一) 符合教育部法令規定具學雜費減免資格學生之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5.原住民學生、
6.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計畫補助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二)三代家庭無人上大學者(學生之曾祖父母、祖父母及父母皆無人上大學)
(三)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獎勵項目與金額:
類別 |
獎勵項目(時間:108/2/1~108/10/31期間之成績與活動紀錄) |
人次 |
每人次 獎勵金額 |
檢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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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歷程輔導 |
a.參加學習歷程輔導團體/工作坊滿4小時,撰寫學習心得或成效評估者,給予獎勵一次。(每人每學期至多2次) |
40 |
2,000元 |
B表 |
b.申請學習歷程之相關測驗診斷,具體訂定改善計畫,經審查通過,給予獎勵一次。(每人每學期至多2次) |
40 |
2,000元 |
||
c.針對學習議題申請心理輔導者,經2節輔導,經評估改善或成長者,給予獎勵一次。(每人每學期至多3次) |
140 |
1,000元 |
||
d.參加學習歷程輔導活動(講座/班輔)滿2小時者,審查學習心得後,給予獎勵一次。 (每人每學期至多5次) |
152 |
1,000元 |
五、受理時間:108/06/03~108/06/15 周一到周五 上午9:00~下午17:30
六、各校區收件地點與承辦人:
校區 |
承辦人 |
分機 |
地點 |
建工校區 |
康維芬 心理師 |
12542 |
行政大樓6樓 |
燕巢校區 |
王俐婷 心理師 |
18618 |
行政大樓2樓 |
第一校區 |
周淑儀 心理師 |
31246 |
行政大樓2樓 |
楠梓校區 |
施淑真 心理師 |
22097 |
行政大樓6樓 |
旗津校區 |
蔡雅芸 心理師 |
25091 |
海事實習大樓3樓 |
七、申請流程與初步審查對照表
附件一:申請流程與初步審查對照表(檔案下載)
附件二:申請表ABC表(表單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