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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心理假懶人包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請假規定及流程說明
假別 |
可請假天數 |
檢附證明文件 |
審核權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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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假 |
無天數限制/事先辦理 |
一、公務派遣:代表學校或被派遣擔任或參加校內外公務活動者,檢附證明文件由派遣師長申請 |
派遣師長申請→單位主管核准 (公務派遣公假申請系統路徑:校務系統/申請/學生公假請假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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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人事項(如兵役體檢、參加國家考試或技能檢定):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學生主動提出申請→師長審核(依請假日數逐級陳核): 1.請假在3日(含)內,由導師核准 2.請假在4日(含)以上由系主任或院長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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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 |
無天數限制/事先辦理 |
請假達3日以上需檢附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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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
無天數限制 |
請假達3日以上應檢附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證明或收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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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假 |
每月得申請1日/適用女性學生 |
特殊體質需請超過1日者,應另檢附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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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假 |
每學期5日為限 |
●2日內免附證明 ●累積達3日(含)以上,需檢附醫療院所或校內外輔導機構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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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假 |
直系親屬及配偶喪故給假7日,兄弟姐妹喪故給假5日/限百日內完成 |
檢附訃聞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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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 |
產前假 |
產前假8日,得分次申請 |
檢附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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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假 |
分娩假8週(含例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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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產假 |
1.妊娠12週(含)以上流產者,流產假4週(含例假日) 2.妊娠12週內流產者,流產假1週(含例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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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產假 |
配偶分娩者,陪產假5日,得分次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