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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 【學習輔導獎勵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上路囉!第一梯次為107/6/11-107/7/6,詳如附件。

107年度 高教深耕計畫學習輔導獎勵機制說明

一、為鼓勵本校高教公共性學生投入課業學習,強化學習動機與表現,特設立學習獎勵金,符合各項獎勵規定,並經學習輔導機制審查通過者,即核發獎勵金以玆鼓勵。

二、適用對象為本校各系所各學制在學學生,符合107年度並具有以下資格者:

(一)低收入戶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學生

(三)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四)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五)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

(六)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七)三代家庭無人上大學者

(八)新住民

三、獎勵項目與金額:

類別

獎勵項目(時間:107/1/1~107/10/31期間之成績與活動紀錄)

人次

每人次

獎勵金額

檢附文件

A.

課業輔導

a.經輔導後,106-2學期班排名較106-1班排名進步者。

46

5,000

B

或其他佐證

文件

b.經輔導後,連續(105-2、106-1、106-2)三學期總成績進步者。

20

6,000

c.參加課業輔導,每六小時獎勵一次,每人每學期至多獎勵三次。

70

2,000

d.單科遭預警科目,經輔導後該科成績進步。

70

2,000

e.不及格科目重修,經輔導後該科期中成績進步給予獎勵一次,期末成績及格則再給予獎勵一次。

40

2,000

B.

學習歷程輔導

a.參加6小時以上之學習歷程相關團體(指非學分之團體、課程或工作坊),出席達2/3, 並經評核通過者。

40

1,600

C

或其他佐證

文件

b.申請學習歷程之相關測驗診斷,具體訂定學習改善計畫並執行,經審查通過者。

50

1,600

c.因學習相關困擾申請心理輔導者,經四節輔導後,顯示進步者。

60

1,600

d.參加學習歷程輔導活動滿2小時者,審查學習心得與出席證明通過後者,每人每學期至多獎勵三次。

100

500

 

四、獎勵項目之認定:

  • 輔導:包含課業輔導、心理輔導、導師輔導。
  • 課業輔導:包含系所、教師、課程助教、課輔小老師、學友、社群輔導教師所開設之課業輔導、課業諮詢、教師解惑時間。
  • 學習歷程輔導:包含人際關係、情緒管理、壓力調適、自我探索、自我肯定、時間管理、生涯探索、證照或專業技能等強化學習能力或有助課業表現提升之相關主題。
  • 團體:非學分之連續性課程、工作坊、團體。

五、收件日期與受理項目:

 

收件日期

受理項目

梯次一

107/6/11-7/6

A、B類別所有項目(不含A-a、A-b項目)

梯次二

107/9/10-9/21

僅針對A-a、A-b、A-e項目

梯次三

107/10/1-10/31

尚未額滿之獎勵項目(日後公告)

六、申請方式

請於公告期限內,以個人為單位,備妥文件交至建工或燕巢校區諮輔組

申請者一律繳交A表,並視申請獎勵項目和資格繳交檢附文件(   B表   或     C表    或    D表   )

相關表件請至:諮商輔導組網頁è【高教深耕計畫】學習輔導專區è表單下載。

七、申請限制

  • 同一性質獎勵項目僅能擇一校區申請。
  • 每一項目之申請皆須附相關證明,任一項所附之輔導佐證不得重複使用與採認。
  • 若於資格或成績進行偽造或變造或違反(一)、(二)之任一規定者,將追回已發給之學習獎勵金。
  • 類別A課業輔導之獎勵金額,每人每學期以核發10,000元為限,類別B學習歷程輔導之B-a、B-b、B-c項目每人每學期各限申請1次,B-d則每人每學期以申請至多3次為限。
  • 當年度經費有限,各獎勵以學習成績進步率及學習表現最佳者擇優辦理,且各項補助人次額滿為止,諮商輔導組保有修改、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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