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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及「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修正草案,請查照。

一、依高雄市兵役處113年6月12日高市兵役政字第11370654001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為配合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併同考量現行家庭結構、高齡化趨勢及教育、醫療進步等因素,預告修正家庭因素替代役及補充兵申請條件(如附件),役男如有疑問,可洽戶籍地區公所役政單位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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