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重要公告】📢本校全面禁菸!已通過「菸害防制權責單位與任務分工」,讓我們共同維護清新的無菸校園!

一、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大學校園全面禁菸(含電子煙、加熱菸);校園從業人員或在場之其他人應()予勸阻

二、本校幅員廣闊巡檢人力有限,為共同維護清新健康環境,11359日經校級「衛生委員會」會議通過『菸害防制權責單位與任務分工』(如附件)除專責分工並納入行政及學術單位教職員工,共同強化所屬場域、系館及人員菸害管理,賦予勸導、制止及舉發違規吸菸之責,齊心協力共創無菸校園。

三、安中心每日巡查,併行不定期聯繫衛生局入校稽查,加強公權力稽核力道及密度,以收校園菸害防制執行成效。學務處持續加強校園菸害宣導,並提供菸害教育及關懷輔導。

四、「菸害防制法」規定()於禁菸場所吸菸(含電子煙、加熱菸),處新台幣2,000元至10,000元罰鍰,請癮君子自重!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