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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金資訊】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113年「證照獎勵補助:報名費、交通費補助、考取證照獎勵金」申請事宜,請查照。

【獎勵金資訊】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113年「證照獎勵補助:報名費、交通費補助、考取證照獎勵金」申請事宜,請查照。

一、目的:為鼓勵經濟不利學生積極考取各項專業證照,發展多元就業力,爰辦理證照獎勵補助措施。

二、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在學學生(不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在職專班及延 修生)且符合經濟不利之身分資格。

   (二)取得113年度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附錄1〔經濟不利學生〕資格認證。

三、申請項目:

   (一)證照考試交通費及報名費補助。

   (二)考取證照獎勵金。

四、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最後受理申請期限),4月至11月 之申請時間為每個月10日前提出申請,並於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件,逾期將延至次月審核。

五、申請方式:(詳情請見附件【申請須知】)

   (一)請先申請學務處高教深耕資格認證進行身分認證,待審核通過後才能申請本方案。

   (二)證照報名費補助、考照交通費補助及專業證照獎勵(含非英、日、德語之語言檢定或證照)均採線上申請網址https://reurl.cc/lgEO16英、日、德語之語言檢定或證照獎勵請向外語教育中心紙本申請。

   (三)證照考試交通費須於考試當(首)日之5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4月考照無須提前申請)。

   (四)未參與113年「課業學習」或「增能培力」方案者,均須於考試當(首)日之5個工作日前提出線上申請(4月考照無須提前申請),並先提出考試學習規劃進行初審,俟完成課程或考試後,依各證照獎勵或補助之申請方式檢附相關文件進行複審。(線上申請 https://reurl.cc/lgEO16)

六、採計期間:各項繳交文件(繳費證明、考照結果、證照影本等)須為113年4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之間取得之佐證資料及證照為限,非在此期間不予受理。

七、補助及獎勵範圍:(詳情請見附件【申請須知】)

        申請證照須隸屬下列範圍:

   (一)113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一覽表。

   (二)113年「iCAP職能基準」對應關聯性一覽表。

   (三)本校學生英(外)語文檢定考試獎勵要點。

   (四)若非上述所列、非系所認定之國內外專業證照,或無明確分級者,則由審查單位諮詢專業意見後認定獎勵級別

八、注意事項:

   (一)同一證照同一級別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勵或向本校其他單位重複申請。

       如發現有偽造事實或變造證件等情事,將追回已核發之獎勵金並取消申請資格。

   (二)承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之權利。計畫經費用罄,得另行公告停止辦 理。

   (三)繳費收據、票根、發票請務必先掃描電子檔,於線上申請時上傳,

       正本或所有影本資料(電子收據請列印後於收據範圍內空白處簽名或蓋章)

       請用信封彌封以公文交換或郵寄方式送至第一校區行政大樓2樓-學務處 高教深耕辦公室。

       發票請務必使用紙本發票不要使用載具歸戶。

   (四)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詳閱附件【申請須知】。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學務處高教深耕辦公室,謝謝。

九、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學務處承辦人員金先生(07-6011000#31288、31280),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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