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金資訊】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112-1學期學習達標獎勵】申請方式公告
一、承辦單位:學務處-高教深耕
二、參與對象:
●通過113年度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附錄1〔經濟不利學生〕資格
認證。
●且112年全程參與課業學習方案(8個月/3個月/2個月)、增能培力
方案之專四、專五、四技及二技學生,未完整參與期程者(中途
退出、未完成當月規定被取消資格)不予認列。
三、獎勵內容與金額(兩種獎勵可同時提出申請):
1.當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
2.當學期單科成績(須為該系專業領域之【必修】科目,不含實習/
實驗/通識課程/校共同必修/預研生先修課程)達80分以上,每科
可獲獎勵金1,000元,每人每學期最多可獲獎勵上限為3,000元。
3.單科成績必修科目以成績單標註為準。
4.須112-1學期所有科目均達60分以上才可申請上述兩方案獎勵
金。
5.總平均成績分數取整數,小數點以下不列入計算。
四、申請方式:
1.申請日期:05/13(一)上午10點起至05/27(一)下午17點止完成
線上申請。
2.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FSKoUjjRnb41TUg8A
五、檢附資料:
1.【歷年成績單】,請至校務系統下載,檔案僅限PDF檔。
※請使用【校務系統】-【查詢】-【學生歷年成績】-
【右鍵列印】-【另存PDF檔】的方式。
※請勿截圖後貼上文件檔再轉PDF,有可能造成檔案模糊無法
辨識。
2.【112-1學期課表】,請至校務系統截圖,內容需含有姓名、
選課清單。
六、注意事項:
1.113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附錄1)-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
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獎勵金,僅補助113年具中華民國國籍
之本校在學學生(不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在職專班及延修生)且
符合下述所列經濟不利之身分資格。
(1)申請112-2學期學雜費減免且經校內初審通過者:包含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2)獲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者。
(3)原住民學生。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指於113年度申請本校急難
救助金並通過審核者)。
(5)需經濟協助之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本校審
核通過)。
2.前目之一所列之身心障礙延修(畢)學生依規定申請當學期學雜費
減免通過者,亦符合本計畫之身份資格。
3.如有冒偽、抄襲、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已領取獎勵金者,承辦
單位得追回原獎勵金。
4.如遇經費不足,核發順序如下:
(1)同時申請「單科成績達標」及「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者,擇優
核發。
(2)其次,以申請「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成績較高者優先核發。
5.經費用罄即不予受理申請。
6.承辦單位得另行公告停止辦理,並保有修改、變更之權利。
七、如有疑問可逕洽承辦人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蔡助理(分機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