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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金資訊】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112-1學期學習達標獎勵】申請方式公告

一、承辦單位:學務處-高教深耕

二、參與對象:

    通過113年度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附錄1〔經濟不利學生〕資格

認證。

     ●112全程參與課業學習方案(8個月/3個月/2個月)、增能培力

    方案之專四專五四技二技學生,未完整參與期程者(中途

    退出、未完成當月規定被取消資格)不予認列。

三、獎勵內容與金額(兩種獎勵可同時提出申請):

1.當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

2.當學期單科成績(須為該專業領域之【必修】科目不含實習/

  實驗/通識課程/校共同必修/預研生先修課程)達80分以上,每科

  可獲獎勵1,000元,每人每學期最多可獲獎勵上限為3,000元。

3.單科成績必修科目以成績單標註為準。

4.須112-1學期所有科目均達60分以上才可申請上述兩方案獎勵

  金。

5.總平均成績分數取整數,小數點以下不列入計算。

四、申請方式:

1.申請日期:05/13(一)上午10點起至05/27(一)下午17點止完成

  線上申請。

2.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FSKoUjjRnb41TUg8A

五、檢附資料:

1.歷年成績單】,請至校務系統下載,檔案僅限PDF

   ※請使用【校務系統】-【查詢】-【學生歷年成績】-

   【右鍵列印】-【另存PDF檔】的方式。

   ※請勿截圖後貼上文件檔再轉PDF,有可能造成檔案模糊無法

   辨識。

2.【112-1學期課表】,請至校務系統截圖,內容需含有姓名、

   選課清單。

六、注意事項:

    1.113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附錄1)-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

      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獎勵金,僅補助113中華民國國籍

      之本校在學學生(不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在職專班及延修生)且

      符合下述所列經濟不利之身分資格。

                (1)申請112-2學期學雜費減免且經校內初審通過者:包含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2)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者。

(3)原住民學生。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指於113年度申請本校急難

   救助金並通過審核者)。

(5)需經濟協助之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本校審

   核通過)。

2.前目之一所列之身心障礙延修(畢)學生依規定申請當學期學雜費

  減免通過者,亦符合本計畫之身份資格。

3.如有冒偽、抄襲、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已領取獎勵金者,承辦

單位得追回原獎勵金。

4.如遇經費不足,核發順序如下:

  (1)同時申請「單科成績達標」及「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者,擇優

     核發。

  (2)其次,以申請「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成績較高者優先核發。

5.經費用罄即不予受理申請。

6.承辦單位得另行公告停止辦理,並保有修改、變更之權利。

 

七、如有疑問可逕洽承辦人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蔡助理(分機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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