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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雄市衛生局訂於113年5月至10月辦理「113年度高雄市AED管理員教育訓練」,請貴單位協助轉知所屬(轄)場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公共場所,應指定負責AED之管理員(以下簡稱管理員),並登錄於資料庫;管理員異動時,亦同。」,同條第2項規定:「管理員應接受並完成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AED相關訓練,每二年應接受複訓一次,並登錄於資料庫。」。

二、旨揭訓練共6場12梯次,因名額有限,每梯次一場所原則限1名人員參訓,並以應設置AED場所人員優先:

(一)時間及地點:

1、113年5月9日(星期四)上、下午場:高雄市高齡整合長期照護中心。

2、113年6月11日(星期二)上、下午場: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3、113年7月8日(星期一)上、下午場:高雄市立大同醫院。

4、113年8月13日(星期二)上、下午場: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5、113年9月5日(星期四)上、下午場: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6、113年10月21日(星期一)上、下午場:高雄市立大同醫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詳簡章),本局保留審核錄取資格之權利,錄取名單最晚將於開課2週前另行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

三、確認錄取後若因故無法出席,請務必來電告知,以便後續學員遞補;如若未告知亦未出席,本局將保留日後拒絕受理貴單位報名之權利。

四、檢附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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