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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學產基金補助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

一、教育部辦理「學產基金補助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並請各校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實施要點」規劃及提出申請。
二、申請時間:自1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三、申請方式:採網路線上申請,請將申請表及活動企劃書等相關檔案填妥後上傳至網站。系統上傳截止時間為113年3月31日下午5時止。
四、詳情請參閱來文及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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