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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金資訊】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111-1學期學習達標獎勵】申請方式公告

一、承辦單位:學務處-高教深耕

二、參與對象:

持有112年學務處高教深耕學習護照,並111度全程參與課業學習

方案(8個月、5個月、2個月)、增能方案之專四專五四技

二技學生,未完整參與期程者不予認列。

三、獎勵內容與金額(兩種獎勵可同時提出申請):

1.當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

2.當學期單科成績(須為該系專業領域之【必修】科目不含實習/

  實驗/通識課程/校共同必修/預研生先修課程)達80分以上,每科

  可獲獎勵1,000元,每人每學期最多可獲獎勵上限為3,000元。

3.單科成績必修科目以成績單標註為準。

4.須111-1學期所有科目均達60分以上才可申請上述兩方案獎勵

  金。

5.分數取整數,小數點以下不列入計算。

四、申請方式:03/13(一)上午10點起至03/31(五)下午17點止完成線上

    ,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7KQbGBHpXRovPm6s9

五、補助額度:80萬元整。

六、檢附資料:

1.歷年成績單】

2.【111-1學期課表】,請至校務系統截圖,內容需含有選課清

   單。

七、注意事項:

    1.112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附錄1)-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

      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獎勵金,僅補助112具中華民國國籍

      之本校在學學生(不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在職專班及延修生)且

      符合經濟不利之身分資格。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2)申請學雜費減免通過者: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

         女。

      (3)獲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者。

             (4)原住民學生。

      (5)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指於112年度申請本校急難

         救助金並通過審核者)。

      (6)需經濟協助之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

         核通過)。

2.如有冒偽、抄襲、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已領取獎勵金者,

  承辦單位得追回原獎勵金。

3.如遇經費不足,核發順序如下:

(1)同時申請「單科成績達標」及「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者,

   擇優核發。

(2)其次,以申請「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成績較高者優先核

   發。

4.經費用罄即不予受理申請。

5.承辦單位得另行公告停止辦理,並保有修改、變更之權利。

 

八、如有疑問可逕洽承辦人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蔡助理

    (分機2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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