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辦理
一、補助對象及範圍:
(一)補助對象:國內各大專校院。
(二)服務期間:寒假(每年一月至二月間);暑假(每年七月至八月間)。
二、補助原則:
- 每一梯次營隊服務時間以中小學寒假或暑假期間規劃三日以上或服務時數滿二十四小時以上活動為原則。
- 服務本島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服務離島地區(指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臺東縣綠島鄉及蘭嶼鄉)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新臺幣4萬元。同一社團如辦理二梯次以上之營隊,第二梯次以後之營隊,每梯次本島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離島地區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但各梯次計畫內容不相同者,依本島最高補助2萬元、離島最高補助4萬元之規定辦理。學校亦編有配合款。
- 活動經費預算,應以活動實際需要詳列各項經費支出明細表,酌予部分補助項目如下:交通費(不含油資,應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核實報支)、文宣費(海報、講義等輸出影印費用)、場佈費(剪刀、紙板、麥克筆等)、膳費(午、晚餐每餐100元,每人每日上限300元;活動第1日不提供早餐且該日上限200元)、保險費(公務人員不得列支)、課程教材費(課內所需之物品)、器材租借費(音響、帳篷、各式器材租借等)、雜支等所需費用。
三、申請程序:
- 欲申請本案者,請於課外組公告期限內將計畫書之電子檔並交件「已用印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紙本至該校區社團業務承辦人員。
- 寒假梯次:教育部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申請次年辦理之寒假營隊活動,並於11月30日前公布審查結果。
- 暑假梯次:教育部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辦理當年之暑假營隊活動,並於5月30日前公布審查結果。
- 因應疫情影響,可於本次計畫內預先研提備選方案(如採線上辦理),並請於活動企劃書內詳述備選方案規劃內容(包含活動使用之軟硬體設備、合作學校學生如何上線參與、活動內容規劃、活動結束後回饋意見蒐整)等,經本部核定通過後,可視疫情情況,彈性轉換備選方案,不需另函報部。
- 核定受補助之學生社團,應於計畫執行期程結束後30個工作天內,繳交成果報告書及相關附件電子檔寄予業務承辦人員,並提供活動收據或發票,以利協助辦理活動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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