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學生社團活動獎懲建議表登錄

一、申請時間:每年依照社團評鑑成績,於規定時間內送出,辦理社團幹部年度獎懲。
二、申請文件:社團評鑑獎勵建議表。
三、申請地點:各校區課外活動組社團承辦老師。
四、步驟:學校首頁校務系統→以社團負責人權限登入→左邊欄位「登錄」→學務登錄作業→社團活動獎懲建議表登錄→新增→活動名稱請打「學生會/OOO社/系學會幹  部年度獎懲建議表」→事由請打《擔任OOO職位表現優異、認真負責》等事由。 
※備註:社團負責人之敘獎由承辦老師統一敘獎,請社團負責人送出「社團幹部」的獎懲建議表部份即可。
五、獎懲規範:
依據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社團評鑑要點辦理
   (一)特優社團:社長記小功兩次,幹部記小功一次。
   (二)優等社團:社長記小功一次嘉獎一次,幹部小功一次。
六、注意事項:
   (一)社團負責人由各校區課外活動組社團承辦老師統一敘獎,請社團負責人提供「社團幹部」獎勵建議名單即可。
   (二)敘獎對象:
        1.正副社長/會長
        2.社團幹部
        3.社團成員/社員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