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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治組織/社團帳戶變更作業

辦理學生自治組織/社團儲戶帳戶更名程序

一、提出交接清冊:

提送交接清冊至各區課外活動組業務承辦人員,等待通知(約二至三週)。

二、收到通知領取公文:

各校區課外組業務承辦人員會通知該學生自組織或各社團領取「更名公文」。

三、至原開戶銀行或郵局辦理:

領取更名公文後,至原開戶之銀行或郵局更換保管人,攜帶資料及物品為:

(一)更名公文

(二)儲戶專用章

(三)帳戶新保管人身份證及印鑑

(四)社團儲金簿(存摺)

(五)手續費50元(由社團自行負擔)

四、提出交接清冊:

完成更名後,將存摺封面影本「寄件電子檔」或「送件實體影本」給各校區課外活動組,送完畢則完成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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