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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金資訊】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111年「證照獎勵補助:報名費、交通費補助、考取證照獎勵金」申請事宜,請查照。

一、目的:為鼓勵經濟不利學生積極考取各項專業證照,發展多元就業力,爰辦理證照獎勵補助措施。

二、申請資格:

111年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在學學生【不含五專1至3年級、在職專班及延修(畢)生】,並符合下列任一資格者:

(一)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A.低收入戶、B.中低收入戶、C.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D.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二) 獲教育部大專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三) 原住民學生

(四)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通過本校111年急難救助金申請)

(五) 需經濟協助之懷孕學生或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三、申請項目:

(一)證照考試交通費及報名費補助。

(二)考取證照獎勵金。

四、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採隨到隨審。申請時間為每個月10日前提出申請。惟證照考試交通費須於考試前提出申請。(詳情請見附件【申請須知】)

五、申請方式:請先申請學務處高教深耕學習護照進行身分認證,待審核通過後才能申請本方案。(詳情請見附件【申請須知】)

六、採計期間:各項繳交文件(繳費證明、到考證明、考照結果、證照等)須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之間取得之佐證資料及證照為限,非在此期間不予受理。

七、補助及獎勵範圍:(詳情請見附件【申請須知】)

申請證照須隸屬下列範圍:

(一) 111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一覽表。

(二) 暫用110年「iCAP職能基準」對應關聯性一覽表,俟111年度新版本公告後更新適用。

(三)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英(外)語文檢定考試獎勵要點。

(四) 若非上述所列、非系所認定之國內外專業證照,或無明確分級者,則由審查單位諮詢專業意見後認定獎勵級別。

八、注意事項:

(一) 同一證照同一級別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勵或向本校其他單位重複申請。如發現有偽造事實或變造證件等情事,將追回已核發之獎勵金並取消申請資格。

(二) 承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之權利。計畫經費用罄,得另行公告停止辦理。

(三) 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詳閱附件【申請須知】。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學務處高教深耕辦公室,謝謝。









學務處 敬啟

聯絡人:劉瑞凡

分機:22064

e-mail:ljf108@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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