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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校學生因應防疫接種疫苗後申請「疫苗接種假」相關事宜,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6日臺教技(二)字第1100121640號函及110年9月9日110學年度第6次因應嚴重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小組決議辦理。
二、本校已配合函示於學生請假系統新增「疫苗接種假」選項供學生申請,學生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後若有不舒服的狀況,務必以附件方式檢附疫苗接種紀錄卡(黃卡)申請「疫苗接種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以三天為限(含接種當日);若三天後身體依舊不適,則以病假方式處理。
三、若有問題請逕洽各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二組聯絡人:
(一)第一校區:蔡奇育先生(分機:53205)。
(二)建工校區:洪慈珮小姐(分機:51205)。
(三)燕巢校區:郭昱昇先生(分機:18606)。
(四)楠梓校區:戴佩君小姐(分機:52207)。
(五)旗津校區:陳文彬先生(分機:2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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