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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賃居宣導】請同學慎防氧化碳中毒,惠請師長於校外賃居關懷訪視時進行相關檢視及加強宣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12日臺教學(五)字第第1100004890號函辦理。

二、110年1月8日臺南市某機構游泳池發生一氧化碳中毒造成師生及泳客20人受傷1案,為避免類似事故發生,請同學「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並特別注意:

(一) 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室內應保持空氣流通,切忌門窗緊閉,避免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二) 瓦斯熱水器不要安裝在浴室內,如安裝在陽台時,應保持空氣流通,陽台如有窗戶則使用時應將窗戶開啟,確保空氣流通。
(三) 尋找校外租賃處所,不找瓦斯熱水器放置室內之房舍。
(四) 若目前賃居處瓦斯熱水器置於室內者,請隨時注意以下事項:
  1、檢視熱水器、瓦斯管線是否漏氣,並請房東檢修。
  2、洗浴時窗戶請勿緊閉,保持良好通風。
  3、請房東將瓦斯熱水器移至屋外。
(五) 同住樓友發揮互助精神,若同學洗浴時間過久者,適度探詢其狀況,避免意外發生。
(六) 一氧化碳中毒急救步驟: 
  1、立即打開門窗,使空氣流通,並關閉瓦斯器具及管線開關。
  2、將中毒者移到通風處,鬆解衣物,並抬高下顎。
  3、若已無呼吸,應立即施以人工呼吸。
  4、若已無心跳,應立即施以心肺復甦術。
  5、儘速撥打119求助。

三、惠請師長於校外賃居關懷訪視時進行相關檢視及加強宣導

※校外賃居服務電話:
   建工校區07-3814526#13407
   楠梓校區07-3617141#52210
   第一校區07-6011000#31223
   燕巢校區07-3814526#18652
   旗津校區07-8100888#25048

保持室內通風
防範一氧化碳中毒
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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