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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場地申請】臺北市藝文推廣處-110年上半年展覽場地延長申請簡章

主旨: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函知「110年上半年展覽場地延長申請簡章」訊息。
說明:
一、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為推展各項藝文工作,落實場地管理,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創作及展出及欣賞水準,爰辦理旨揭展覽場地申請,歡迎專家學者及社團學生提出申請。
二、本案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20日止,相關規定詳如附件,另可參照本處網站(http://www.tapo.gov.taipei/最新消息)。
三、本處110年上半年展覽場地檔期申請相關資訊,請洽詢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藝文推廣課葉小姐或陳小姐,聯絡電話:(02)2577-5931分機349或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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