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加收費 租屋前先和房東將各種費用討論清楚並記載於合約
房東加收費 租屋前先和房東將各種費用討論清楚並記載於合約,可避免糾紛。
契約須載明水電項目 違反可開罰3~30萬元
【陳建宇╱高雄報導】不少民眾租屋期滿要退租時,都曾因為房屋汙損,而被房東要求加收費用,這樣到底是合理,還是房東變相斂財?專家表示,如果是自然汙損,房東不得要求加收費用,但若是刻意產生的塗鴉,房東有權利要求房客恢復原狀。律師也提醒,訂定租約時將各項收費規範寫清楚,可減少日後糾紛。
租屋除了房租外,還有水電、網路等費用,在簽訂租約前一定要確認由誰負擔。
居住、使用房子,出現汙損是很正常的,但退租時,房東卻要求從押金裡扣除修繕費用,合理嗎?
昭明法律事務所律師何曜男表示,如果是自然汙損,如電燈開關旁的牆壁使用久了都會出現汙漬,房東不該向房客索取重新油漆的費用。但如果是在牆上寫字、塗鴉則是刻意、非自然的狀況,房東可要求房客將牆面恢復原狀,或是從押金裡扣除重新油漆該區域的費用。
分租套房若是由房東自行裝設的電表,費率通常會略高。
合約先載明較保障
房東房客也常因為房內的居住人數起爭執,以出租套房為例,有些房子已註明是「單人套房」,住宿人數就應以1人為限,特別是某些出租套房的房租已包含水費,若多人居住,可能會造成房東水費增加,此時若房東要求加收費用,並不能說是變相收費。
但若租的是2房或整個樓層,合理的住宿人數就應該在2~4人,甚至更多,何曜男指出,除非在簽訂合約時就已明白記載限幾人住宿,房客也同意,否則此時房東要求加收費用並不合理。
1度電收多少費用,也是常見的租屋糾紛,若是整層、整戶出租的房子,是台電裝設的電表,電費也由房客自行繳納,較不會出現爭議。而單層分隔成幾間獨立的套房出租,房東往往會另外裝設每1間套房的電表,有的租客就會發現,為何房東收取的電費費率比台電的更高?
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李儼峰表示,房東隔出來的套房並非單獨1戶,通常是房東另外加裝小電表,各間度數集合到大電表,由房東向台電付費,再向租客收取電費,但通常還要外加公共區域如樓梯、走廊的電費,因此會略高於台電費率。李儼峰指出,每度3.5~4.5元都算是合理範圍,只要房東簽約前先和承租人說清楚,就不容易造成糾紛。
此外,今年起生效的新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新增了「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水電項目就在其中,李儼峰表示,若房客發現房東在房屋契約裡沒有載明這些部分,也可以向有關單位檢舉,房東必須限期改正,否則可處新台幣3~30萬元的罰款,並可連續開罰。
【房東常見 變相收費手段】
狀況╱合理/不合理
★住宿人數增加/有朋友來過夜?
●若為單人套房,租約內有加註但書,則房東可合理加收費用
●若為整層住家,或無加註於租約,房客可拒絕支付費用
★房屋牆壁汙損/家具損壞
●非房客人為刻意破壞,自然產生的汙損,或正常使用發生的損壞,房東不可要求房客賠償
●在牆上塗鴉、刻意損壞房東原有家具配備,房客須負擔賠償責任
★電費/水費費率較高
●整層住家的出租水電由房客自行繳納,費率皆依公家機關費率,無超收問題
●單戶、單層分隔出租,電費及水費包含公共區域,因此費用會較高,簽約前房東應說明清楚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專家意見】簽約前載明各細項
要避免房東房客在加收費用部分產生糾紛,最好的方式就是在簽訂租約時,就將各種細項都載明清楚,並照著合約走,可避免日後雙方認知出現歧異,引發爭執導致走上訴訟一途。
資料來源:何曜男 昭明法律事務所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