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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專任助理徵選公告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專任助理徵選公告
一、徵選缺員:共計3名。(備取3名)
二、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含)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
2.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社工、教育等相關系所畢業。(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
4. 具備計畫執行經驗者尤佳。
5. 認真細心、態度積極負責、配合度高,具備獨立思考、團隊溝通能力、抗壓性。
三、工作項目:
1. 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提升高教公共性」業務規劃、申請、相關活動執行、績效管考、改善追蹤、彙整計畫相關資料、撰寫公文、計畫及成果報告等事項。
2.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四、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五、僱用期間:聘期採自報到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並於年底辦理考核。(一年一聘)
六、待 遇:依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計畫專任助理薪級支給報酬標準表核予, 大學畢業敘薪32,466元,碩士畢業敘薪37,132元。
七、工作地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燕巢校區(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深中路58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惟如配合業務,亦須於本校其它校區上班。 
八、聯繫方式與檢具文件:
1.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建工/燕巢校區)編制外人員應徵報名表。http://personnel.nkust.edu.tw/var/file/19/1019/img/141/120196957.doc
2. 最高學經歷及經歷影本(以國外學歷應徵時,需提供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
3. 其他有利於甄選之資料。
4. 請於108年03月08日(星期五)前掛號寄80778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本校建工校區學務處副學務長室陳立璁助理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計畫專任助理」,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5.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期通知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九、注意事項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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