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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社會服務教育課程_個人申請流程及相關表單(開學後二週內申請)
欲申請修習校外社會服務教育課程之同學,須於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文件,如逾期提出或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請流程,恕不受理。(校外社會服務限無薪、無酬且為自願服務者,方可提出個人申請)
申請流程如下:
一、下載本校校外社會服務教育課程相關表單(表單可由家長親自電子簽名後回傳)
- 申請表
- 家長同意書
二、於規定期限內填寫申請表併同相關附件轉成電子掃描檔,E-mail寄至生輔教中心收件審查。
- 信件主旨格式:x學年x學期校外社會服務教育課程申請資料(姓名:XXX、學號:C123456789)。
- 信件內簡要說明申請事由,並檢附申請表、家長同意書及保險證明,請寄至承辦人E-mail:kuma635@nkust.edu.tw。
三、生輔教中心須經由開課授課老師簽章及服務單位核章,並獲審查通過,始得進行校外社會服務教育課程。
四、請務必完成基礎能力研習(2小時)+服務實作(14小時)+服務教育反思回饋(2小時),由生輔教中心審查通過,則可認定為完成服務教育課程,給予通過成績。
- 由服務單位提供服務名冊,並開立服務教育時數證明。
- 本學期第十六週由學生自行登入校務系統→服教E化系統→填寫反思心得及回饋問卷。
五、申請個人自主校外社會服務之同學,請向校外服務單位索取時數簽到表 (可掃描或拍照片),並於服務結束後二週內,繳交成果報告及簽到表至生輔教中心,請寄至承辦人E-mail:kuma635@nkust.edu.tw,以利後續審核。
▲成果報告撰寫方式請參考範例;簽到表可參考下方檔案格式,亦可使用校外服務單位原有簽到表(需有單位章及承辦人員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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