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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津校區】111學年寒假住宿個人申請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111學年度旗津校區寒假個人住宿申請
一、申請時間:111年12月12日起至111年12月23日止(請至宿服中心領取寒假短期住宿申請單)。
二、列印繳費單:111年12月28日起可至校務系統列印繳費單,並至超商或銀行繳納(綜業處或宿服中心無法繳費)。
三、繳費截止日:112年1月6日止。註:須將繳費收據交回宿服中心,才會受理安排床位。
四、須遵守住宿生公約各項規定,住宿人員需於每晚23:00前返回宿舍內實施夜間安全管制。管制時間為晚上23時至翌日早上6時30分止;無法配合寒宿各項規定者,請勿申請住宿。
五、申請住宿對象:
(一)因課業、考試、專題、學校工讀(檢附相關證明)及特殊原因之本校或他校學生。
(二)本校國際事務組冊列之外籍生及僑生。
(三)經奉本校核可住宿之人員。
六、繳費原則:
(一)112年寒假住宿費,每日100元/床,冷氣電費預繳金500元。
(二)非本校學生或校外人士,短期住宿每天費用以300元/床計。(請親洽旗津宿舍辦理)
(三)申請核定並繳費後,若因故取消或辦理中途退宿,住宿費與冷氣費不予退費,且須依住宿服務組規定完成相關退宿手續。
七、住宿時間:寒假住宿期程自112年1月15日14:00時起至112年2月17日止,扣除春節假期共計23日。
(一)112年1月19日至1月29日農曆春節期間實施封舍不得留宿。1月19日(四)須於17:00時前離宿,以利春節封舍。
(二)非111學年第二學期續住生,僅能申請至112年2月12日(日)門禁晚上23時00分前須離宿。
(三)111學年第二學期續住生於112年2月16日(四)14:00時搬回原寢室。
八、宿舍床位分配及進住時間:
(一)公告床位日期:112年1月9日星期一17:00時(未繳交繳費收據者,無法安排床位)。
(二)寒假進住時間:112年1月15日星期日14:00時。
(三)提前進住之住宿生,須等原寢室人員搬走始得進住。
九、住宿生於編定寢室及床位後,學生宿舍服務中心仍有權視情況作局部調整,以達寢室空間充分利用之原則;未分配使用之寢室一律關閉,以利維護管理。如有疑問,請來電分機26117宿舍老師。
十、另有未盡事宜隨時通知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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