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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金資訊】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112-2學期學習達標獎勵】申請方式公告

一、承辦單位:學務處-高教深耕

二、參與對象:

  • 通過113年度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附錄1〔經濟不利學生〕資格

     認證。

  • 113全程參與課業學習方案、增能培力方案之專四專五

     四技二技學生,未完整參與期程者(中途退出、未完成當月規定

     被取消資格)不予認列。

三、獎勵內容與金額(兩種獎勵可同時提出申請):

1.當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

2.當學期單科成績(須為該專業領域之【必修】科目不含實習/實驗/

通識課程/校共同必修/預研生先修課程)達80分以上,每科可獲獎勵

1,000元,每人每學期最多可獲獎勵上限為3,000元。

3.單科成績必修科目以成績單標註為準。

4.須112-2學期所有科目均達60分以上才可申請上述兩方案獎勵金。

5.總平均成績分數取整數,小數點以下不列入計算。

四、申請方式:

1.【113年應屆畢業生】申請日期: 07/01(一)上午10點起至07/22(一)

  下午5點止完成線上申請須於離校手續辦理完成前進行申請,避免

     喪失本校學生身分

     申請網https://forms.gle/5uCHR2VkcER7mdBu8

2.增能培力方案「四年級續讀本校研究所」者依第六項注意事項第2點

【增能培力學生增能培力四年級續讀本校研究所學生】規定,請於113

年應屆畢業生期程申請。

3.【一般參與課業學習、增能培力學生】申請日期:08/01(四)上午10點

起至08/22(四)下午5點止完成線上申請。

申請網址 https://forms.gle/Gx64dKF3xDiZ2ym8A

4. 申請對象說明請詳閱第六項注意事項第2點。

五、檢附資料:

1.歷年成績單】,請至校務系統下載,檔案僅限PDF

   ※請使用【校務系統】-【查詢】-【學生歷年成績】-【右鍵列印】-

  【另存PDF檔】的方式。

請勿截圖後貼上文件檔再轉PDF,有可能造成檔案模糊無法辨識。

2.【112-2學期課表】,請至校務系統截圖,內容需含有選課清單。

六、注意事項:

     1.113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附錄1)-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

     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獎勵金,僅補助113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

在學學生(不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在職專班及延修生)且符合下述所列

經濟不利之身分資格。

      (1)申請112-2學期學雜費減免且經校內初審通過者:包含低收入戶學

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2)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者。

(3)原住民學生。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指於113年度申請本校急難救助

金並通過審核者)。

(5)需經濟協助之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本校審核通

過)。

2.前目之一所列之身心障礙延修(畢)學生依規定申請當學期學雜費減免

通過者,亦符合本計畫之身份資格。

3.申請對象須113年度全程參與課業學習方案、增能培力方案之專四

專五四技二技學生,未完整參與期程者不予認列。

(1)【113年應屆畢業生僅限參與課業學習方案畢業生,須完成4

月、5月、6月課業學習方案參與並經方案承辦人員審核通過。

(2)【增能培力四年級續讀本校研究所學生】僅限參與增能培力方案四

年級且續讀本校研究所學生,須持續參與增能培力方案且8月方

案執行需經方案承辦人員審核通過,若學生後續未完整參與增能

培力期程或未續讀本校研究所,已領取獎勵金者予以追回原獎勵

金。

(3)【一般增能培力學生】至申請截止時(8/31)須持續增能培力方案,

且8月方案執行需經方案承辦人員審核通過,未完整參與期程者

不予認列。

(4) 【一般參與課業學習學生】因應113年課業學習方案規定暑假期

間(7月、8月)可自主選擇執行,一般參與課業學習學生至申請截

止時(8/31)須保持具有課業學習參與資格,所執行月份需經辦人

員審核通過,遭取消資格者不予認列。

4.如有冒偽、抄襲、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已領取獎勵金者,承辦

單位得追回原獎勵金。

5.如遇經費不足,核發順序如下:

(1)同時申請「單科成績達標」及「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者,擇優

核發。

(2)其次,以申請「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成績較高者優先核發。

6.經費用罄即不予受理申請。

7.承辦單位得另行公告停止辦理,並保有修改、變更之權利。

 

七、如有疑問可逕洽承辦人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蔡助理(分機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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